昨日,北京市东城区人民公开审理了360浏览器插件屏蔽百度搜索结果案,此插件只屏蔽百度搜索结果,其他搜索引擎服务商,包括360自己的商业推广信息并不屏蔽。百度诉360违反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,请求判处360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并赔礼道歉。360安全垄断下的恶意竞争行为再次成为业内关注焦点。
360再次被指挟“民意”打击竞争对手
案件争端始于一款360应用平台的“屏蔽百度广告” 插件,此款插件只针对百度搜索,对其他搜索引擎包括360自己的搜索广告并不屏蔽。业内人士认为,像3Q大战中爆发出的问题一样,360仍然是在利用自己在安全领域的绝对垄断地位,恶意绑架用户,并借此打压竞争对手。不久之前,360还在完全任何无理由的情况下建议用户卸载小米应用商店、百度地图等,此种恶意诱导用户打击对手的行为,必将扰乱互联网行业秩序,最终损害的仍是无辜用户的利益。
开发者被无情利用 “灰灰哥”躺枪
庭审中,360律师声称该插件由开发者“灰灰哥”自行开发和上传,与奇虎360无关。360代理律师则屡次否认收到百度律师函、声称律师函的收件人非360员工,又当庭宣称此员工已经离职等,一系列自相矛盾的说词被当庭揭穿,现场一片哗然。
百度代理律师指出,“屏蔽百度广告”插件被放置在360应用平台的显著位置,用户下载插件时需要同时下载涉案浏览器,由此证明相关插件与360存在密切联系;此外,该插件“屏蔽百度广告”功能默认自动开启,并没有给网民明确选择权。同时,此插件只屏蔽百度的搜索结果,对自身广告避而不谈,也属于恶意市场竞争行为。
专家呼吁保护搜索引擎生存模式
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专家于国富律师表示,广告是免费搜索引擎的唯一商业模式,同样应该遵循现代经济社会等价有偿原则。故意屏蔽信息受损的不仅仅是搜索引擎行业,还包括广大互联网用户。对于360将责任推诿到开发者身上的做法,于国富律师认为,“在明知平台存储的内容侵犯他人权利时,平台方有义务予以删除或者屏蔽,否则就要和直接侵权人一并承担连带侵权责任。如果明知侵权内容的存在,而为了打击竞争对手而怠于实施法定的删除、屏蔽义务,则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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